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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本書名叫<暮水街三月十一號>裡面的內容~~

這是小希寫給阿尼的!!




阿尼,你知道嗎?我要設定密碼的時候,想了很久很久,都想不起來你搬來的時候到底是哪天。後來我從自己收集的一大疊發票中,找了一年前左右的7-11的發票,看見一張買了兩瓶可樂的,上面寫著2007-03-13 20:37。我想起了那是買給你的兩瓶可樂,那是垃圾車來的時間。

那是你出現的那一天。

然後時間不知不覺地走了,遇見你的時候是春天,然後夏天到了,就在我還在感嘆還沒到墾丁去跟夏天的太陽說哈囉的時候,秋天突然就來了,然後發現日落的一天比一天快,卻一天比一天還要晚天亮,台北已經進入了冬天。

現在,又快要春天了,我們當了鄰居,就快要滿一年了。
一年的時間,到底是多長呢?有沒有長到讓人忘記些什麼?還是只短到讓人記不得什麼?

我不敢說我能記得跟你相處的每一天,但是我敢說,我將永遠不會忘記你。

我載你到車站去搭車那天,你問我,我身上的香水味是什麼,我說,那叫做想念。
但其實它不叫想念,它叫做「離別」。

看著你所乘坐的客運緩緩地離開我的視線,我突然發現「離別」也能叫做「想念」……

因為離別會讓人更想念。

房東跟我說你只要租一年那天,我覺得我身上的香水味變了。因為再過沒多久,你就要離開暮水街。

阿尼,一年的時間對一個人的生命來說,佔了多少份量?
而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命裡,又能佔多少份量?

如果小希能活到六十歲,那麼一年對小希來說,只是佔了六十分之一。
而阿尼在小希的生命裡出現了一年,也只佔了六十分之一嗎?

對不起,我的算術很差。
因為我算出來的答案,是永遠。

我說過,我一定會讓你看看我寫的文章,而且你答應過我,一定會告訴我寫得好不好。

我寫得好嗎?阿尼。
如果我寫得很好,你是不是願意留下來?是不是願意繼續留在暮水街?

那天我們在餐廳裡吃飯,我們聊到了詩,聊到了情感。我說要為你那天說的那些話取一個名字,你還記得嗎?

就叫作《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》吧,好嗎?

是時候該說再見,就是時候接受離別。
只是………說再見的當下,那個人在你生命中的份量,會不會改變?

阿尼,答案是會的。
因為那份量只會變得更重,而不會變輕。







* 嗯,就叫做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吧。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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